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9]6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宁夏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工作办法》和《宁夏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要求,结合资源环境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调剂条件
(一)申请调剂考生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申请调剂考生须符合教育部及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单科与总成绩)达到国家统一划定的B类地区及我校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初试成绩需达到调出专业与调入专业基本要求,且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三)调剂原则
调剂复试考生确定按照下列4项原则优先排列顺序、顺次进行。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调剂专业均以专业代码为准。
1.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我校调剂专业相同且初试科目相同者优先进入调剂,按初试总成绩排序确定参加调剂复试考生;
2.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剂专业相同,但初试科目不同时,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确定参加调剂复试考生;
3.考生跨专业、跨学科申请调剂时,综合考虑专业、学科的相近程度和考生初试成绩,确定参加调剂复试考生;
4.原则上,不接受考生跨学科门类申请调剂。
(四)我院不接受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以及专项计划(含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调剂考生。
(五)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政策为准。
二、复试工作要求
(一)坚持科学选拔。根据各学科对高层次人才的要求,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
(三)坚持全面考察,择优录取、宁缺勿滥,在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实行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明确的量化结果。
三、复试组织
(一)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纪律督查组,由院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纪检委员、教师代表任成员,加强对复试录取过程的检查监督。
(二)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实行组长负责制,成员包括二级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导师,依据《复试规范性要求》,制订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确定复试、调剂、拟录取名单等,指导学院招生工作。
(三)各二级学科的复试按专业和复试人数组成复试小组,必须对参加复试的小组成员进行专门培训。各小组依据《宁夏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基本规范》负责本组复试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成员应为本专业教师,指定1人为组长。复试小组的主要职责为:
1、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院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工作;
2、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不得更改。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教师应认真执行回避制度。
(四)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五)学院制订复试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办法和行为规范。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要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复试小组成员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负责组织召开所有复试教师工作会议,进行复试工作培训,使复试教师了解复试办法、明确复试要求和工作责任、掌握复试方法,保证质量。负责对所有复试工作人员进行保密工作教育。复试工作人员须对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复试小组名单、考生分组情况、考生成绩、考生个人信息等保密。
(六)各专业复试全过程必须现场录音、录像。录音、录像材料必须保存1年。
(七)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受理考生咨询、相关申诉和举报。
联系人:刘邓超,0951-2062887;18169505329;ldcxfp@nxu.edu.cn。
三、调剂复试方式
1、2020年我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所有考生均须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参加复试。
2、调剂复试组织工作:2020年5月28日和29日组织调剂考生进行复试。
四、确定调剂复试考生
学院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筛选符合调剂要求的调剂考生,并报送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统一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本人确认参加复试后方可作为调剂考生参加复试。
五、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学院选派专人对考生报名材料的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复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之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不予复试。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
(一)复试前须提供的具体材料
1、初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
3、往届生提供学历学位证;
4、本科阶段成绩单;
5、往届生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境外学历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
6、应届生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7、所在单位出具的政治思想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表;
8、宁夏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9、毕业论文原文;
10、科研成果清单。
以上材料,均须按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至学信网远程复试网络系统。
(二)对考生身份的审查。
学院运用“人脸识别”“认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对考生身份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新生入学时,须用复试录像比对所有录取考生,再次核查考生身份,一旦发现替考,立即取消入学资格,并上报有关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处理。
(三)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条件审查
以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宁夏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要求为审查条件。
(四)对毕业证书的审查
复试阶段须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以下核对工作:
须对非应届考生的毕业证书进行严格审查。对毕业证书原件有疑问的,应及时向考生毕业学校进行调查,也可要求考生到教育部指定认证机关认证。
应届生注意核对学生证上的入学年月是否正确,是否按期注册。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对于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我校不予录取,何时发现何时取消录取资格。
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复试时须检查其认证证书。
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提示学籍学历有疑问考生,必须提供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五)对同等学力考生的审查
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同等学力报考。本学科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
(六)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除1-5项要求外,须提交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和《宁夏大学接受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七)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并进入复试的考生,还须核查考生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入学时核验)并收取复印件。
(八)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并进入复试的考生,还须收取考生的《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以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硕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
(九)对考生身心健康状况状况的审查
考生在确定拟录取后须进行体检,具体形式另行通知。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须在5月23日(一志愿考生)、5月31日(调剂考生)进行心理在健康状况测试,测试办法参见附件。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时的参考。
六、复试内容、工作要求及成绩计算
复试内容包括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等,采用综合性、开放性、能力型试题,在网络远程复试中以问答形式对考生进行考核。
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应不少于25分钟,其中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考核每位考生一般不少于20分钟,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每位考生一般不少于5分钟。
(一)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考核。考生在复试开始后个人陈述3分钟,之后随机抽选1套试题。试题以复试科目为主要范围,应能充分反映出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应用专业理论方法解决问题的思路、能力和创新性,每套试题应包含不少于5个问题,考生当场自主选答3个问题。
(二)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考生开始复试后用英语进行2分钟之内的自我介绍(个人基本情况、所学专业、毕业院校、读研愿景等),之后随机抽取1套试题并用英语作答。
(三)复试总分为100分,其中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成绩占80%,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占20%。
(四)复试科目顺序为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旅游开发与规划管理。
(五)复试成绩公示、报送。学院在复试结束后2日内在本单位网站公示所有参加复试人员成绩;同时将《研究生复试成绩表》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成绩表中复试小组明确是否录取意见,并说明原因。复试成绩是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等加权后的百分制成绩,报送研究生院的复试总成绩均需折合成百分制。
(六)录取总成绩。复试总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者,其复试总成绩与初试成绩加权求和后,学校依据考生录取总成绩的排序依次择优录取。其中,初试成绩权重占70%,复试成绩权重占30%。
录取总成绩(百分制并保留2位小数)=初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0.7+复试成绩*0.3。
注:初试成绩满分若为500,初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成绩=初试总分/5,初试成绩满分若为300,初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成绩=初试总分/3。
(七)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考核低于60分、或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八)复试期间还将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其它情况审查,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心理健康状况测试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加分项目:学校根据教育部研招网后台下达的加分库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加分,若考生符合加分政策但并未获得加分的,应尽快联系相关主管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根据后台的增补数据及时更新加分。学院将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
(十)当学院认为有必要时,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七、录取
(一)录取原则
1、根据考生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复试成绩相同,按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根据《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录取办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办法》确定拟录取考生。
(二)信息公开
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在研究生院主页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保留入学资格
拟录取的考生可向学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推迟1年后再入学学习。保留入学资格考生须在学校拟录取名单公示后1周内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报研招办审核。
(四)其他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违纪作弊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或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复查工作
新生入学时,需提供所有复试阶段提供的电子板材料的原件,对提供虚假材料和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见着《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复试的监督与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全过程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纪检委员、教师代表共三人的监督小组,对本单位复试工作实施全程监督;校纪委(监审处)对全校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并协助研究生院、宁夏教育考试院对复试工作开展巡视。由校领导组成巡查组对研究生复试工作进行巡查和指导。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学院必须提前在学院网站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公布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复试录取工作细则、调剂方案及缺额、复试成绩等相关信息。“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
(四)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学院受理投诉和申诉应及时上报校监审处和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并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涉及招生政策、原则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涉及复试成绩等有关问题的,由学院负责解释。
(五)增强复试录取工作透明度,坚决抵制不正之风。校监审处、研究生院将监督、抽检和配合学院的工作,确保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为考生设立投诉电话,纪检委:0951-2061117,邮箱:jsc@nxu.edu.cn;研究生院:0951-2061096,邮箱:yzb@nxu.edu.cn。学院:13126875290,邮箱:ldcxfp@nxu.edu.cn。
十、其他
(一)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政治思想道德及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考生本人须签写《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实守信。
(三)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四)复试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
资源环境学院
2020年5月20日